易熔采光瓦與普通采光瓦的區別
易熔采光瓦與普通采光瓦在火災響應、材料特性、應用場景和安全設計上存在顯著區別,具體如下:
一、火災響應機制
易熔采光瓦
主動排煙功能:當火災溫度升至120℃-150℃時,材料自動軟化或熔破,形成排煙口,快速排出濃煙和熱量,減少人員窒息風險。
消防輔助破碎:在溫度未達排煙閾值時,消防人員可用57-60kJ/m2的外力砸碎采光瓦,快速進入火場施救。
不助燃且無熔滴:燃燒時不產生熔滴,避免二次傷害,且材料本身不助燃,符合GB 8624-2012標準的B1級阻燃要求。
普通采光瓦
無排煙功能:以FRP采光瓦為例,其基材為熱固性材料,高溫下僅輕微軟化(175℃)或發黃(240℃),不會熔破排煙。
燃燒風險:若未達到阻燃標準,可能成為火源,加速火勢蔓延,且燃燒時可能產生熔滴。
二、材料特性差異
易熔采光瓦
熱塑性基材:采用特殊塑料合成材料,在高溫下可熔化,同時保持日常使用中的結構穩定性。
抗紫外線與耐候性:通過特殊配方(如不含玻璃纖維)實現抗紫外線功能,延長使用壽命,適合長期暴露于戶外環境。
普通采光瓦
熱固性基材:以FRP采光瓦為例,由玻璃纖維和強化聚酯組成,固化后不可再軟化,耐高溫但無排煙功能。
耐腐蝕與強度:具有優異的耐酸堿、耐腐蝕性能,環向拉伸強度達180-300MPa,適合化工車間等腐蝕性環境。
三、應用場景側重
易熔采光瓦
高風險場所:中大型廠房、人員密集場所(如商場、會展中心)、易燃品倉庫等,需滿足消防排煙和阻燃要求。
法規強制要求: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》,屋面材料禁止使用易燃材料,易熔采光瓦成為合規選擇。
普通采光瓦
一般工業與民用建筑:如農業大棚、普通廠房、住宅等,側重于日常采光和耐候性,無需特殊排煙功能。
特殊環境適配:FRP采光瓦因耐腐蝕特性,廣泛用于化肥廠、電鍍廠等化工車間。
四、安全設計細節
易熔采光瓦
排煙面積計算:需按建筑規模設計足夠面積,以滿足排煙量需求(如倉庫排煙面積需達建筑面積的10%)。
無熔滴設計:確保燃燒時不會因熔滴引發二次火災或人員傷害。
普通采光瓦
結構穩定性優先:通過高強度材料(如玻璃纖維)和特殊配方(如抗紫外線上膜)確保長期使用中的安全性。
防火輔助措施:需配套消防設施(如自動噴水滅火系統)彌補無排煙功能的不足。